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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会员提供品茶论道,营造一个由热爱大自然和茶文化爱好者组成的休闲社交场所,鼓励会员及其家庭通过积极参与本会活动提升生活品质,为会员搭建社会活动及商务交流平台,提高个人及所属企业的社会形象,促进身心健康及社交发展,推广茶文化及其他有益身心的娱乐活动。



1、“茶缘会” 会籍发行总量为688个 。
2、东部华侨城“茶缘会” 会员卡价格为:1688元人民币;会员每年需缴纳年费800元。
3、“茶缘会” 会员卡在东部华侨城茶溪谷经营期限内和会员卡有效期内始终有效;
4、“茶缘会”会员卡为专人专卡,不得转借。


会员的权利与义务
一、会员的权利
1、会员可享受会员卡规定时间内不限次数进入东部华侨城茶溪谷景区的优惠。
2、每个会员拥有自己的在东部华侨城茶溪谷“自耕茶园”30平方米,可以亲自感受自耕、采茶、制茶的乐趣,采摘下的茶青和加工后
   的茶叶归会员所有。
3、会员可免费使用我司茶艺坊提供的个性化采茶、炒茶工具。
4、会员可享受我司专业工作人员的免费指导服务。
5、会员入会时即可获赠我司自产春茶500 G。
6、会员每年可获赠茶溪谷茶艺坊春、夏、秋、冬各季节加工的茶叶各500G,共2KG。
7、会员的自制茶叶可在我司茶艺坊享受免费品茶服务。
8、会员有权参加茶友会举行的各类联谊活动,参与或观摩茶友会举办的各类茶艺比赛和表演。
9、会员若需购买我司茶叶享有8.8折的优惠。

二、会员的义务
1、会员有义务遵守茶友会的管理制度,尊重管理人员的工作,听从我司专业工作人员的技术指导。
2、会员有义务及时支付年度会费和各类消费费用。
3、会员有义务维护茶友会的形象与声誉,爱护茶田的设施。
4、会员拥有的“自耕茶园”,需在我方工作人员的指导下,进行耕作管理,以确保与茶园整体景观一致。若会员“自耕茶园”,长时间(一个月以上)失管,我方有权收回管理。
5、会员有义务服从我司根据气候、景区状况所做出的有关茶田管理、茶叶采制时间的决定。
6、会员到“自耕茶园”进行采茶,亲自体验炒茶、品茶等,请提前一天预约。
7、会员有义务对其配偶、子女及其邀请的嘉宾在茶友会发生的民事责任承担连带责任。

会籍管理及申请
一、会籍
1、会籍申请人必须是18周岁以上的自然人。
2、拥有会籍的自然人仅限其本人成为茶缘会的会员并享有会员的权益。其合法配偶及18岁以下法定婚生子女均为附属卡持卡人,享有
   附属会员权益。附属会员的数量不包括在会籍发行限额之内。
3、会籍持有人为会籍的责任人,承担其本人及附属会员年费和应付账单的支付责任,以及在茶缘会范围内发生的民事责任的连带责任。

二、会籍申请:
1、获得会籍资格必须以书面形式向本会进行申请。申请人须按入会细则要求提交完整的申请资料。
2、会员资料发生变更,必须在30天内将变更资料以书面形式提交本会。
3、经审核获得批准的会籍申请人需缴付入会费及年费,入会费及年费标准由本会根据不同时段确定并对外公布。
4、会员及个人会籍的附属卡年费收取标准参照同行业收费标准。鉴于存在利率变化、通货膨胀等原因,本会可以从保证服务品质的目
   的出发,调整年费收取标准。
5、会籍申请人必须同意遵守本章程。

三、会籍转让
1、会籍转让手续:会籍转让人须填写会籍转让申请书;会籍受让人须填写入会申请书并附相关资料(与新入会申请相同)。
2、受让人获准受让会籍并办理转让手续支付年费后,本会将向受让人颁发会籍证书和会员卡。

四、会籍终止
1、会员可以在任何时候通过递交书面函件、并在本会确认收讫后,按要求终止其会籍。
2、会员要求退会,其欠会的任何未付款项和费用仍需支付。
3、直至所有应付款项和费用全部付清,会员退会方可生效。
4、自愿终止会籍,本会不予退还入会费及年费。
5、会员或附属会员拖欠年费或其他款项达6个月时自动终止会籍。

五、会籍证书:会籍证书是会籍持有人的所有权证书。本会确认会籍申请人为会籍持有人则向其颁发会籍证书。

注:此卡的最终解释权归深圳东部华侨城有限公司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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